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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3-24 | 點閱數: 1658

一、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招聯會) 109 年 3 月 5 日第 8 屆常務委員會第 8 次會議決議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暨招聯會 109 年 3 月 11 日招聯字第 1090000078 號函辦理。
二、本會依前開決議,調查與彙整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之因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後,於 109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 時起統一公告於個人申請網頁「防疫應變專區」(網址: https://www.cac.edu.tw/apply109/),務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
三、貴校若有符合應變機制申請條件之學生,請其依規定向報名校系或招聯會提出申請;另請貴校盡力協助學生完成二階段報名及準備相關備審資料。
(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確診病例之個案考生,應於 3 月 31 日起至甄試日前向其參加甄試校系,申請適用甄試應變方案(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該校系)。
(二)於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無法返台參加甄試之考生,應於 3 月 31 日前向招聯會提出申請適用甄試應變方案(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招聯會)
四、有關各大學校系第二階段甄試項目應變機制啟用條件、應變措施、甄試應變方案請詳見說明一招聯會函送各高級中等學校之應變機制。其餘相關提醒事項如下:
(一)適用應變方案之個案考生,若其甄試校系原於招生簡章未訂有審查資料項目者,須於甄試前依大學校系因應疫情調整方案之規定,備妥審查資料,並自行寄送該大學(繳交方式請詳閱應變方案或逕洽該大學),請轉知考生提早準備。
(二)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名額受限於政府嚴格管控醫事人員,仍依招生簡章規定如期辦理第二階段甄試,相關備援試場或備援機制請考生逕洽該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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