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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9-14 | 點閱數: 2310

一、宗旨:
本會為協助高雄地區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特訂定清寒學子助學金補助辦法
二、補助對象:
高雄地區國中及高中職之在校學生,其身份為:領有低收、中低收證明文件,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無法完成註冊以致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三、 補助金額:
本助學金之補助總人數,得由日月之光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於公正公開原則,在分配之專款額度內視實際狀況評估自訂之。
高中/職組: 6000 元/半年;國中組: 4000 元/半年。
四、助學金發放方式:
1.每期(半年)助學金於每年寒假及暑假在助學金活動後依簽到表發放,匯入助學生本
人的郵局帳戶,未到活動現場簽到並全程參與者,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資格。
2.每期助學生相見歡活動舉辨日期及時間,將於本會每學期所發之通知申請公文上註明,敬請窗口務必告知助學生本人及家長,預留當天活動之出席時間,未到者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之資格。
3.助學生及家長參與助學生相見歡活動應攜帶:

  1. 助學生本人之印章、身份證(若無則戶口名簿)。
  2. 陪同出席家長之身份證。

4.上學期 11 月 15 日前申請者,於次年寒假發放助學金,下學期 5 月 15 日前申請者,於當年暑假發放助學金(參與活動後匯入助學生本人郵局帳戶)。
五、申請方式:
(一) 每半年申請一次,申請期間以本會每學期所發公文為主,請學校註冊組設置統一窗口,將申請訊息及應備文件轉知各班導師,並請學校嚴格把關篩選,務必將此資源給有需要的人,一經發現有不符資格之申請案,即取消該校日後之申請資格。

(二) 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warmer.com.tw下載,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本會申辦,送件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補件,以未通過計算,所送證明文件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一律銷毀,本會不再另行通知。
六、學生應備文件:
(一) 填寫申請書一份(請至最新消息下載)。
(二) 學校成績單(前一學期)國中、高中/職組申請學期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三) 低收、中低收或家庭突遭變故之證明文件(若非此身份需檢附全戶財稅證明)。
(四) 前一學期之志工服務時數證明表:國中組: 25 小時、高中組:30 小時、高職組:35 小時。
(五)助學生本人的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
七、推廣:
為培養助學生感恩情懷,本會歡迎學生來信分享生活經驗,主題設定 1.行善感言 2.生命經
驗分享 3.勤奮向學過程。
八、實施:本助學金補助辦法,得視年度補助善款額度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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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