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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4-09 | 點閱數: 1334

一、旨揭簡章增訂說明,係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24 日臺教技(一)字第 1100028147 號函同意備查之「因應疫情應變機制」訂定,並經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10 學年度緊急事件處理小組第 1 次會議決議通過。
二、旨揭招生訂於 110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13 日辦理到校指定項目甄審作業,為保障因疫情影響或配合防疫而無法到校甄審之考生權益,惠請輔導考生依其個案受疫情影響之原因,填具「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專案考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於到校甄審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專案考生資格。
三、專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參加到校指定項目甄審或技專校院校系科(組)、學程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到校指定項目甄審,其到校甄審、甄審總成績計算及錄取規定,悉依旨揭簡章增訂說明辦理。
四、專案考生參加旨揭招生時,仍須同一般考生於簡章規定之期限內,完成資格審查、網路報名、寄送備審資料及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等各階段作業。
五、旨揭簡章增訂說明及專案考生特殊需求申請表,業已公告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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