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衛生局「公告『因應漢他病毒出血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執行特定髒亂點位大掃除暨相關防疫措施」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 109 年 1 月 10 日高市衛疾管字第 10930309300 號函辦理。
二、本市今( 109 )年已出現 2 例高度疑似漢他病毒出血熱個案,漢他病毒出血熱為透過老鼠媒介傳播之傳染病,為防堵疫情擴散蔓延,執行本市髒亂環境清除及撲滅鼠隻工作刻不容緩。
三、為儘速撲滅病原體,以遏止疫情於社區中擴散蔓延,市府防疫團隊於 1 月 10 日起至疫情解除日止,針對本市執行特定髒亂點位大掃除,期降低漢他病毒出血熱藉由鼠隻擴散之風險。
四、公告本市「因應漢他病毒出血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執行特定髒亂點位大掃除暨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執行時間: 109 年 1 月 10 日起至漢他病毒出血熱疫情解除日止。
(二)執行對象:本市三民及苓雅區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三)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為預防漢他病毒出血熱疫情擴大,本市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經通知或公告後,應配合本府防疫團隊執行特定髒亂點位大掃除及環境整頓工作。
2、不配合環境改善或其他防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0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第 67 條規定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3、請民眾於執行環境衛生清理時,應注意相關個人防護措施(口罩、手套、鞋套防護器具等)之使用,以降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