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陽明大學辦理「108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推廣績優學校獎勵評選活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29850 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參選旨揭活動之學校,於 109 年 4 月 30 日前至 http://bit.ly/reward_ymu 上傳成果及海報電子檔,並將成果報告紙本 2 本、成果海報 1 張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計畫團隊國立陽明大學參加評選。
三、本市六龜高中、前金國中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經費補助核定學校,請務必參加評選。
四、本案鼓勵本市學校參加,若參選獲獎,本局將比照國教署提供之獎勵核予學校獎金。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陽明大學臨床護理研究所張小姐,電話(02)2826-7000 分機 5065 或分機 7362 ,電子信箱 nosmoking.edu@gmail.com 。
六、檢附國教署 108 學年度「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績優成果」評選計畫及「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經費補助核定學校名單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