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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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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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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印製「職海巡航-15 歲以上未 18 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就業服務簡介」宣導摺頁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9 年 2 月 4 日發特字第 1093000136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 15 歲以上未 18 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勞動部業於 108 年 3 月 5 日發特字第 10805026342 號公告「認定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為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十款所定人員」,提供是類少年就業服務資源及相關津貼補助,協助其順利就業。
三、旨揭宣導摺頁請協助轉知所屬學生廣為宣導,並應落實中途離校學生定期追蹤輔導責任,並協助轉介有就業需求之少年至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