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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12-17 | 點閱數: 1389

有關「2020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一、依據本部 108 年 11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80137571 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請貴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2020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8 學年度在學學生。
四、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五、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 2 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0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0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0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六、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
七、推薦時間:自 10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並請依「2020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規定,將相關推薦表件資料函送承辦學校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辦理(地址: 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號)。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 分機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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