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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訪客 - 學務處 | 2020-02-04 | 點閱數: 1485

為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建請貴校參照本局所屬各級學校辦理相關防治措施

一、依據市府 109 年 1 月 30 日下午 4 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第 3 次應變指揮中心會議」決議、教育部 109 年 1 月 30 日 15 時 40 分通報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10101 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疫情擴大,建請參照下列事項辦理:
(一)各級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建立統一發言人機制,擬定防疫計畫,將相關規定張貼於學校門口及網站,並確實檢查防疫物資;小組每週至少開會一次,確保防疫措施依規定辦理。
(二)教職員工、廠商、家長及志工等進入校園需先量體溫並配戴口罩,幼兒盡量勸導戴口罩上課。
(三)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考量通風及學生來源多方之因素,一律戴口罩上課,以避免跨校(班)感染。
(四)2 月 11 日前暫停營(校)隊、補考與重補修、寒假輔導課(含課後照顧、課後留園、學習扶助)。學校跨班跨年級課程亦暫停,如有辦理必要者應以視訊方式為之。
(五)開學後暫停室內百人以上大型集會活動,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須辦理百人以上大型戶外活動,人與人之間應保持 2 公尺以上動距,倘無法維持 1 公尺以上動距,所有人員應配戴口罩。
(六)避免校際間共同大型活動、社團活動,倘有共同課程以視訊等方式為之。
(七)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典禮、班級家長會(班親會)及會員代表大會暫停。
(八)1 月至湖北省者(教職員工生本人及同住者)均通報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 。
(九)教職員工生至中港澳者造冊,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學生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 14 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十)疫情中心如有另外規範,本局將另行以電子公告系統通知貴校,並同步公告於局網(https://www.kh.edu.tw/),請各校密切注意疫情之發展及防疫措施。
三、請貴校隨時注意疫情相關訊息,可逕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s://cpd.moe.gov.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 http://203.68.64.40/six/main/board1/index.aspx )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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