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2 月 6 日之「教育部通報」1 份,請務必轉達學校中港澳旅遊史入境須 14 日「居家檢疫」學生之辦理原則
檢附 109 年 2 月 5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快訊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資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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