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假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27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90027969 號函暨內政部警政署 109 年 2 月 21 日警署刑防字第 1090000977 號函辦理。
二、近期因受旨揭疫情影響,網路出現流傳「臺灣數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等類似之假訊息,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規定。
三、另依 109 年 2 月 25 日三讀通過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規定(略以),散播謠言或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上開特別條例近期將由總統公布,其效力優先於傳染病防治法。鑒於學生為網路高度使用族群,請學校協助宣導防範旨揭疫情相關假訊息,接獲類似訊息「應注意查證,且勿任意分享,以免不慎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