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參與教育部「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試辦計畫」,於 108 學年度全校各學系皆納入試辦計畫,並依據學系特色及選才理念等層面訂定評量尺規,作為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選才標準。
二、爰此,為落實評量尺規之運用,本校依據評量尺規訂定各學系之「109 學年度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之準備重點指引」。「書審資料準備重點指引」已公告於本校招生網頁;「面試準備重點指引」擬於 3 月 20 日公告,提供高中考生及家長參考,以掌握書審及面試之準備。公告網址如下: http://bit.ly/3aS5jdL 。
三、為加強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相關服務,本校招生事務處建置「逢甲大學 109 學年度個人申請甄試服務」Line@,提供線上即時資訊及諮詢,可搜尋 ID「@fcu109」加入。
四、本校招生事務處聯絡人王攸如小姐,電話: 04-24517250 分機 2935 , email : yujwang@f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