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因應COVID-19疫情,強化醫療院所及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病)管制措施。」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58條及第67條、第69條暨高雄市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應變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截至今(110)年2月1日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風險已攀升至909例,本市已出現134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境外確診個案,鑒於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及國內醫院發生COVID-19疫情,為加強醫療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防疫作為,遏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民眾進入醫療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造成之感染風險,爰訂定旨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