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110 年 4 月 19 日社字第 11000007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育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止,其補助資格及相關辦法請參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公文影本及附件,或逕至該會網站查詢及下載(https://www.redcross.org.tw/home.jsp?pageno=201205070020&acttype=view&dataserno=202103090001)。
三、倘有關本案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會服務專線(02)2302-8595 或康瑞君小姐(電話: 02-2362-8232 分機 407)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