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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6-05 | 點閱數: 1728

公告:衛生福利部業於1105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一、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526日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與政府協力嚴守社區防線。

二、考量國內疫情嚴峻,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求民眾切實遵守,建議貴府協調轄內各局處辦理相關稽查及裁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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