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2-17
|
點閱數:
913
本( 109 )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 8 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 3,000 元至 1 萬 2,000 元不等。
二、本計畫報名時間自 110 年 2 月 22 日起至同年 3 月 31 日止,計畫請參閱附件檔。